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优化、简化办事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共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和各类经济活动,维护学校正常财经秩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的财务报销活动。
第二章 财务审批原则与流程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不得另外开设银行账号,禁设“小金库”。
第六条 学校经费支出财务报销审批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预算原则。遵循“预算项目、使用范围和额度”三不超原则。
(二)权责对等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和所授权限,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
(三)逐级审批原则。学校经费支出按规定授权逐级审批。
(四)厉行节约原则。坚持勤俭办学的理念,精打细算,增收减支,反对铺张浪费,科学合理使用经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七条 报销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报销,由报销人登录财务报销系统,选择经费支出项目、录入报销单信息,提交单据进入审批环节。单据审批流程完成后,报销人将打印的报销封面及附件等原件纸质单据送交财务处,财务人员审核制单、支付后结束报销流程。
第八条 经费负责人可登录财务网络报销系统中“数据查询中心”模块查看所负责的经费名称、编号、收支明细及余额等信息。
第九条 网络报销系统中关于校级支出(包含借款)的审批流程
经办人—财务处初审—各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领导双签)—项目归口单位负责人—单位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财务处终审
第十条 网络报销系统中关于二级单位支出(包含借款)的审批流程
经办人—财务处初审—各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领导双签)—财务处终审
第三章 原始票证规范与要求
第十一条 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以真实的经济事项为基础,以合法的票证为证明,原始票证抬头一律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税务代码为12340200485121352A。
第十二条 原始票证的基本内容及开具要求:
(一)原始票证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号码、付款单位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信息等。
(二)原始票证的填开须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印章清晰,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挖补。若票据填开有误,应当由开票单位重新开具。
(三)原始票证内容无法填开明细时,需取得明细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税控系统开具清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清单,也可凭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清单。如果通过网购方式,需取得订单明细。
(四)原始票证的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
第十三条 税务发票必须有统一套印的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新版OFD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的票据监制章。
严禁电子票据重复报销,经办人应当在填报网络报销系统信息时,对电子票据进行发票验证。
第十四条 外文票据(Invoice/Receipt)报销时,应保证国外的发票或收据合法,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兑换汇率(兑换汇率原则上应当为兑换日的汇率)和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
第十五条 普通发票、行政事业性收据、合同、会议通知、验收单、签到表等原始票证原则上应当用原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第十六条 原始票证报销的相关要求
票证应当在有效期内及时报销,跨年度的票证原则上不予报销。报销票证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将原始票证整理、分类、粘贴。
票证粘贴时应注意:票证正面朝上、平铺无遮挡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如果同类票证大小不一样,可以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票证粘贴的面积不超过A4纸粘贴单的面积。原始票证粘贴要求整齐,使用胶棒粘贴,粘贴后所有票据号码及印章保留齐全、清晰可辨。
第十七条 各单位购置应遵循“适用、质优、价廉、优惠”等原则,严禁购买高档、豪华的用品,礼品,纪念品,财务处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第四章 具体业务报销规定
第十八条 关于报销办公用品的规定
各单位购买办公纸张、耗材、计算器等一般办公用品,须从徽采商城采购,凡在徽采采购目录内,应采尽采,非徽采采购不可报销。购货清单中以“办公用品”、“耗材”等笼统代以冠名的发票及无购货清单等附件的也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关于报销图书杂志费的规定
购置图书资料,不论经费来源,达到学校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购货清单中以“图书”笼统代以冠名的发票及无购货清单等附件的也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关于报销印刷费的规定
印刷费包括各单位用于打印、复印、装订、胶装、照片冲洗、扫描等支出。学校印刷服务、宣传广告制作服务费用按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关于报销邮电费的规定
邮电费包括邮寄快递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的报销需提供实际发生的结算票据,充值业务发票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关于报销专用材料费的规定
专用材料费包括实验各种原材料、实验动植物、实验药品、试剂、体育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材料费。
各单位购买低值耐用品(含办公用品、专用材料等),按照“谁购买谁管理”的原则,建立低值耐用(易耗)品台账,并做好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关于报销维修费的规定
维修费包括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网络信息系统维修维护等。各单位发生相关维修维护费用需要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单应填写维修结果和验收意见,审批签字需完整。
第二十四条 关于报销委托业务费的规定
委托业务费包括测试服务费、咨询费、专利申请费、审计费、诉讼费、PPT制作(美化)费及其他委托业务费。其中PPT制作(美化)费除参加省赛、国赛的PPT制作及美化费用外,其余的原则上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附有发票、合同、验收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关于报销会费、会员费的规定
会费包括作为会员按期向所属组织缴纳的费用。各单位如需缴纳会费需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会员费是指因工作、科研、技术需求而办理的各类组织或软件的管理费和服务费,按经费项目审批流程报销。
第二十六条 关于报销版面费的规定
版面费,是指发表论文所支付的审稿费以及论文版面费。报销人报销或预借论文版面费时,需提供论文录用通知或缴费通知。收款单位与论文录用单位非同一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论文录用单位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关于报销国内差旅费用的规定
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各项开支标准和范围按照学校出台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管理暂行办法》(院办通〔2019〕55号)执行。各项目负责人保证差旅费各项明细真实有效,并附会议(培训)通知、相关费用单据及公务出差审批单等材料。
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教职工报销各类培训研修、学历学位提升等相关费用时,须由人力资源处确认是否纳入学校培训研修、学历学位提升等计划,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 关于报销因公出国(境)的规定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审批管理,由国际教育学院统筹并向外事主管部门申请出国任务批件等材料。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芜湖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272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关于报销市内交通费的规定
市内交通费需提供合规票据,如是发票需验证,报销发票与行程明细等信息必须一致,并符合逻辑顺序,同时需提供合规票据、市内交通费行程明细表。行程明细表须有具体因公出行日期、事由、单次费用金额与合计金额信息。
第三十条 关于报销劳务费的规定
发放劳务费,按照学校出台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经费发放标准的规定》执行,涉及绩效类劳务费发放需人力资源处加签。本校教职工由校财务处统一代扣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在网报系统中提交查重模板,校外人员应缴个税须按照《外聘专家劳务费发放表》表样据实填写。由各发放单位制表、完成报销审批流程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办理。
其中,使用二级单位工作经费发放本校人员加班费用,除学校另有规定的,行政单位只能在加班费中列支,各教学单位只能在公务费中列支。
加班费用支出需提供:加班费发放表、劳务发放明细-Excel查重模板(即加班明细表,需在报销系统上传该电子档用于查重)。加班费发放表须有工号、姓名、发放金额信息;加班明细表须有工号、姓名、具体日期、加班金额、加班内容信息,另制表人、审核人手写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第三十一条 关于报销会议费的规定
学校及各单位举办、承办或联合举办的各类会议发生的各项会议费,主要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其开支范围、标准按照《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6号)和《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23〕443号)的补充通知执行。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三十二条 关于报销培训费的规定
学校及各单位举办、承办或联合举办的各类培训发生的各项培训费,主要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严格按照《芜湖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543号)文件精神及标准执行,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 关于报销就餐费的规定
若为公务接待性质,按照上级及学校的文件执行。公务接待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公务接待餐费报销凭证须“五单合一”(即: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发票、菜单),确保票据齐全真实,相关票据时间应前后合理、符合逻辑顺序,否则不予报销。
若为工作餐性质,需提供工作餐(盒饭)审批单、发票、领用单、就餐人员名单等合规附件报销。
第三十四条 关于报销采购类业务的规定
各单位需购置资产类业务,采购过程需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需按照《政府采购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且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登记入库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五条 关于报销基建项目款的规定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工程实际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应附有结算清单、工程验收单等;按照规定需进行审计的,需提供工程审计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关于其他业务的报销规定
(一)关于报销预付账款及个人借款的规定
各单位若发生预付账款,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审。借款人处理完有关事项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年末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结清预付账款的,应说明情况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再次申请预付账款。个人借款应遵循“公款公用、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借款金额必须控制在工作经费指标范围内,不得多借,预付账款及个人借款审批权限与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相同。借款时需附与借款相关的支撑材料。
(二)关于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往来款项的规定
各单位退还各类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往来款项时,须由申请单位(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退还说明,并附合同、转账单、验收单等相关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作为报销附件,归口部门在财务网络报销系统申请报销。
(三)关于捐赠资产财务入账的规定
各单位完成对捐赠资产入库后1个月内,需将捐赠协议、资产入库单等材料报送财务处入账。具体材料参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四)关于调拨资产财务入账的规定
各单位完成调拨资产入库后1个月内,需将资产调拨单、资产入库单等材料报送财务处入账。具体材料参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五)关于资产核销财务入账的规定
各单位报销资产核销时,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不同的处置类型,提供相应材料报送财务处入账。
第五章 结算方式规定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无现金报销。各项公务支出一般应通过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凡列入《芜湖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件2)的公务支出项目,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如遇公务卡信息变更,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公务卡信息登记,以免影响报销。
第三十八条 公务卡已具备外币结算汇款功能,凡个人涉及外币汇款业务的应当使用公务卡支付。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使用公务卡须严格遵守《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财库[2014]7号)规定:持卡人的公务卡信用消费单笔原则上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工作中有特殊需要,应分次支付或于报销后再行支付。按照上述规定,单笔金额超出2万元的部分不予报销。
第四十条 学校已开通公务卡银校互联,公务卡报销需在财务报销系统“刷卡信息记录”模块中选择可查询到的交易记录。公务卡交易次日后方可在财务报销系统中查询到交易记录,办理报销时应当根据交易记录逐笔选择系统中存在的刷卡信息。
第四十一条 新办或补办公务卡需要到财务处办理信息登记并在收到卡后进行激活、签约和财务处登记提交授权书。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在执行年度预算时,既要考虑刚性约束力,又要兼顾执行进度。各单位应当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不得虚列虚报。
第四十三条 “业务审事”,即经费使用部门对经济业务活动支出的必要性、合规性、真实性、相关性负责;“财务审单”,即财务部门对原始票证合法性、完整性及流程合规性负责。“业务审事”与“财务审单”是“平行审核”关系,“业务审事”在前,“财务审单”在后,各负其责。
第四十四条 审批人对职权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监管责任。各项经费的审批严格按照学校现行财务审批规定执行。经办人和审批人在网上报销系统中的电子签名与本人签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学校财务处负责审核经费使用手续是否完备、流程是否合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及完整;纪检监察审计处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附件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附件指南:
(一)日常报销类
序号 |
报销录入模块 |
报销类别 |
报销所需附件 |
注意事项 |
1 |
差旅费录入 |
差旅费(含参加培训、会议) |
1.公务出差审批单 2.相关文件通知 3.城际交通、住宿、会议或培训发票 4.若外出参加培训研修、学历学位提升等,需提供已纳入学校培训研修、学历学位提升等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如从个人项目支出需提供项目报销单,项目报销单报销人、主持人签字(下同)。 2.城际交通若租车出行,请履行院办用车申请手续,并于报销时上传相关附件。 3.如为教科研调研,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对方单位盖章的调研函,调研证明等。 |
2 |
劳务申报录入-校内 |
校内人员加班费 |
1.加班费发放表 2.劳务发放明细-Excel查重模板 |
|
3 |
劳务申报录入-校内 |
其他校内劳务费 |
1.校内劳务费发放表 2.其他证明材料 |
|
4 |
劳务申报录入-校外 |
校外劳务费 |
1.邀请函 2.通知或者活动方案 3.专家信息签到表 4.发放依据(文件) 5.校外劳务费发放表 |
|
5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办公用品费 |
1.徽采合同 2.发票 3.验收单 4.领用单 |
|
6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论文版面费 |
1.发票 2.录用通知 3.项目报销单 |
|
7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印刷费 |
1.协议书或合同 2.发票 3.验收单 4.发货清单 |
|
8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零星图书杂志费、快递费 |
1.发票 2.明细清单 |
|
9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市内交通费 |
1.合规票据 2.市内交通费行程明细表 |
|
10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公务接待用餐费 |
1.公函 2.公务用餐审批单 3.公务用餐报销审批单 4.发票 5.菜单 |
|
11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工作餐 |
1.工作餐(盒饭)审批单 2.发票 3.领用单 |
|
12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承办会议(或培训) |
1.会议通知及议程 2.参会名单 3.发票及餐饮、住宿等明细清单 4.学校主办的会议地点需入围当年度芜湖市党政机关会议场所保障服务框架协议 5.合办、协办或委托第三方举办的,需提供相关协议 6.其他相关材料 |
|
13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使用公务用车费 |
1.发票 2.用车申请流程 3.租(包)车协议 4.合同 5.中标通知书 |
|
14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维修费用 |
1.发票 2.维修记录单 3.租(包)车协议 4.合同 5.中标通知书 |
|
15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专用材料费 |
1.发票 2.验收单 3.领用单或入库单 |
若发票明细不清,则需加附货物清单 |
16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委托业务费 |
1.发票 2.委托合同或者协议书 3.验收清单等材料 |
|
17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会员费 |
1.发票、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或行政事业性收据 2.协会或学会的会费缴纳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 |
|
18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退保证金、质保金 |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原发票 4.验收单 5.支付质保金申请 6.退款收据 7.二次验收单 8.已支付记账凭证 9.支付情况说明 |
|
19 |
日常报销录入-资产购置录入 |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采购申请 2.采购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发票 5.合同 6.验收报告 7.资产入库单 8.其他材料 |
|
(二)政府采购类
序号 |
报销录入模块 |
报销类别 |
报销所需附件 |
注意事项 |
1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或资产购置录入 |
货物、服务类等项目 |
1.徽采采购目录内 ①应采尽采,非徽采采购不可报销; ②附件:徽采合同、验收单、发票 2.非徽采采购目录范围内 ①3000元以内采购项目,需附发票、验收单。 ②大于等于3000低于50000元采购项目:若采购方式选择为询价方式的,需附采购通知书、采购报告、采购明细、报价单、自行采购意见表、合同、发票、验收单、入库单等材料。若采购方式选择单一来源方式的,需附采购通知书、采购报告、采购明细、报价单、论证意见表、二次报价单、合同、发票、验收单、入库单等材料。 ③大于等于50000元采购项目,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验收单、入库单。 |
1.如是低值易耗品,需附低值易耗品入库单;单价1000元以上需联系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相关手续,并提交入库单原件。 2.合同学校方需盖章、签字、合同签订时间齐全 |
2 |
日常报销录入-日常报销录入 |
基建工程类项目 |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发票 4.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含监理意见) 5.工程进度清单表 6.工程支付证书(含监理意见)、工程支付申请表等材料 7.已支付工程款记账凭证 |
|
附件2:芜湖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公务卡结算项目名称 |
具体包含内容 |
类 |
款 |
1 |
302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2 |
302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支出。 |
3 |
302 |
0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4 |
302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5 |
302 |
05 |
水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 |
6 |
302 |
06 |
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
7 |
302 |
07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8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9 |
302 |
11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10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1 |
302 |
14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2 |
302 |
15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3 |
302 |
16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4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5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6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7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