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促进学院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党委(院长)办公室为主组成。经院党委批准成立校务公开工作监督组。监督组由纪检监察、工会等方面代表组成。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研究决定校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审核校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案。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组对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整改或答复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搞好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评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三、主要内容
1、对上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2、学校各级各类管理机构的设置、机构职能与岗位职责。
3、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修改等情况。
4、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情况。
5、学校招生、就业、收费制度与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
1、基本形式:教代会、电子政务、校园网主页校务公开专栏。
2、其他形式:利用各种形式的会议、校报、广播、墙报等媒介形式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
1、收集、审定公开内容
有关部门、二级学院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需要公开的资料,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开内容,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2、公布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予以公布。
3、意见反馈与整改
校务公开内容公布后,领导小组和监督组积极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对比较集中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整改办法并完成整改工作。
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