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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

发稿:于旭文 审核:吴长湖 发布日期:2016-09-12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他们既是学校教育、服务的对象,也应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与者。为强化“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大我院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力度,推进民主管理进程,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参与管理的意义

1、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鼓励学生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支持学生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现代教育制度的必然趋势,是加强和改进高校管理,实现民主管理,加速学校现代化进程的有力举措。

2、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有利于密切学校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学校为学生服务的能力,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增加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让学生深层次的了解学校情况,加强双方的沟通和理解,减少误解和矛盾,激发学生献计献策的热情;有利于学生亲历、熟悉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帮助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锻炼工作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二、努力拓宽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范围、方式与途径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范围。从民主管理的角度出发,学校各项工作、规章,除保密制度要求的以外,都应做到公开、透明。凡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都应允许和鼓励学生参与,特别是学生日常管理、基础教学管理、食堂宿舍等后勤管理、校园安全防范等方面。

4、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方式。一是参与具体的管理工作;二是参与信息收集、反馈;三是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

5、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途径

⑴班级干部以及团委、学生会干部。他们通过具体落实各项日常事务,保障学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学生干部队伍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的基础力量。

⑵学生助理。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班主任助理、辅导员助理、总支书记助理和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等。各职能部门、校领导可以根据需要设处(部)长助理、院长助理等;他们是领导、老师工作的助手,是密切师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⑶负责专项工作的专门组织和学生社团。根据学校管理重点或专项工作组建校园文明岗、校卫队、自我管理委员会等组织。他们是学校管理力量的有效补充,也是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力量。

6、完善学生参与信息收集、反馈的机制。通过建立规范、高效、直通主管部门的学生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反馈学生思想动态、教学质量、心理健康、校园安全、生活诉求等方面的信息,有助于解决层级体制下信息流失严重,时效滞后的问题,可以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快速解决存在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7、推进学生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工作。发动和鼓励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言献策。通过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信箱、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设立学生提案委员会,负责收集学生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提交相关议案和处理意见,跟踪议案处理进程。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参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列席学校的有关工作会议,把学生的意愿带到学校决策层。同时把学校的决策情况反馈给全体学生。

三、加强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和指导

8、明确选拔标准,规范选拔流程。参与学校管理的学生干部应当是关注学生利益和学院的发展,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勤于思考、敢于直言。要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岗位要求,本着自愿、择优、公平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如推荐、笔试、面试、竞聘等)进行公开选拔。职能部门、校领导聘任的学生助理由学校发给聘书,各二级学院聘任的学生助理由所在学院发给聘书,并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助理原则上一年一聘。其他学生干部任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9、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指导。主管部门要按照学生参与管理的不同岗位和任务,制定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定期考核、表彰。要加强对参与管理学生的培训和指导,打消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10、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参与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性,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激发他们的潜能,大力推进民主管理进程,并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岗位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学生处负责指导协调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具体工作,及时汇集信息,总结经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