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解决求职过程中的费用,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52号)的要求,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省市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省级补贴对象为2016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10日-3月2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需贴上1张一寸免冠照片
2、困难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以下三个条件中只要具备一条即可。
(1)低保证明材料。本人所在所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低保证复印件。(注:如果低保证上没有学生姓名,还需要复印户主和学生本人所在的户籍簿,才能证明是一家人。如确为低保但确无低保证,需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或政府盖章证明材料。)
(2)或学生本人残疾证,残疾证复印件。
(3)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请提供有效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大学三年内只要办理过一次国家助学贷款都可以。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一份。需贴上一张2寸照片。
4、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两份、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5、二级学院要填好《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此表电子档及纸质材料都要交。
6、每位申请的学生要填好《就业创业导入模板表》(附件4),二级学院在3月16日将此表电子档发给学校招就处钱琴琴老师,此表不需要纸质版。市人才中心给学生办就业创业证需要。
注:表格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其中银行卡需为本人在芜湖徽商银行开户的。
(二)初审公示。3月26日--4月6日,由各二级学院初审,3月28日将前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再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上报审核。4月8日前,各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四)拨付资金。于4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序时进度。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向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都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学校的关心帮助,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共同关注关爱困难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严格纪律规定。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
(四)做好就业创业帮扶记录。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帮扶记录本》(附件5)。交记录好的纸质材料。
五、报送方式
(一)报送地点:纸质版报送学校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钱琴琴处(行政楼521室);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学校CRP邮箱(招就处钱琴琴)
(二)报送时间:3月16日前报《就业创业导入模板表》(附件4)电子版,如果此表中的学生在后面的审核和公式中认为不符合,不影响正常工作,市人才主要是提前办就业创业证需要。
其他材料即电子版3月28日前报。
(三)联系人:钱琴琴(5775161)
附件:
1、《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1: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2、《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附件2: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doc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附件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doc
4、《就业创业导入模板表》
附件4:就业创业证导入模版.xls
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帮扶记录本》
附件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帮扶记录本.doc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0日